集團外部債權債務的處理 普法法律網 受理範圍 1.0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起訴狀。必須由原告本人簽名或蓋章(法人),起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兩人,起訴狀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給二被告各送達一份。2、主體資格證明。 原告是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應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並加蓋公章,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一份。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檔案複印件。 TAG標籤:受理範圍 集團 訴訟仲裁 債權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