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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打人重傷怎麼判?

16歲打人重傷怎麼判?

一、16歲打人重傷怎麼判?

16歲打人重傷將會按照故意傷害罪對此判處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打人既然已經造成重傷,就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應負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傷害罪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行爲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是構成本罪的關鍵。

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

(1)傷害行爲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爲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

(2)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行爲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爲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

2、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於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

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爲,不能構成本罪。至於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的規定爲準。

3、本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爲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本罪。

4、對於《刑法》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爲,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本罪論處。

年滿16週歲就意味着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所以需要對於自己所從事的違法犯罪行爲承擔一定的責任。比如說年滿16週歲打人導致了重傷的這種後果,應當按照《刑法》當中規定的故意傷害罪來定罪量刑。

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是否應當按照《刑法》第234條當中的故意傷害罪來進行處罰,應當根據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來判斷,比如說根據人體輕傷鑑定標準的規定,已經達到輕傷以上的法律後果,必然是需要按照故意傷害罪追究責任的。即使沒有達到刑事犯罪程度,也應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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