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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感情詐騙罪怎麼判定?

一般感情詐騙罪怎麼判定?

一、一般感情詐騙罪怎麼判定

目前《刑法》中是沒有感情詐騙罪這一罪名的,如果透過感情而欺騙詐騙財物的,那麼就會構成犯罪的,一般是可以按詐騙罪進行處罰。

詐騙罪,主要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象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爲。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2、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爲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行爲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詐騙公私財物成立詐騙罪。其量刑標準有三個不同檔次:

1、行爲人非法佔有,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一般就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行爲人詐騙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行爲人非法佔有,詐騙犯罪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詐騙罪在法律上是沒有感情詐騙這一說法的,只有利用感情而詐騙他人的錢財,一般詐騙罪在認定上面都是會按數額的大小來進行判定,詐騙的數額越多所存在的刑期就會越嚴重,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這樣才能讓違法者承擔起該有的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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