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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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房屋開庭一般多長時間?

起訴房屋開庭一般多長時間?

一、起訴房屋開庭一般多長時間

首先房屋產權訴訟上的開庭傳票上會有開庭時間,看看上面的開庭時間便知。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法院立案後,要有向被告送達應訴通知書的時間、給予被告答辯的時間,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通常在一個月後開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通常在一個月內開庭。具體還要看個案及法院的排期情況而定。

房產立案後一般在六個月內開庭審結,但對於相關訴訟案件的認定和調查處理是非常麻煩的,那麼是可以向上級司法機關申請延長開放時間的,具體情況基於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從立案到結案正常六個月審結,從立案之日起一般七日向被告送到相關文書,並且一般程序的話被告有三十天的答辯期。所以最早也會在立案後一個月開庭,因現在法院案件較多如一個月左右案件開庭時間已排滿就要向後順延,但最晚審限結束前到六個月內開。所以從立案起一個月後六個月前開庭都是正常的。

二、房產糾紛的訴訟流程

對於房產糾紛,如果雙方訂立的仲裁條款無效,或者雙方明確約定以訴訟方式解決糾紛,就應按《民事訴訟法》第34條的專屬管轄規定,向不動產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要確認被告。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該單位的基本註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訴狀應說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爲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準備就緒後,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提起訴訟。案件受理後,人民法院會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證通知書》,並通知交費。如七日內未按照規定交納訴訟費,人民法院將裁定案件按撤訴處理。

4、舉證。立案後,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立案後,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並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準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6、開庭審理。依次需要經過覈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後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其實在我國的房屋糾紛的案件中,雙方當事人之間糾紛的焦點是財產的糾紛,此時最好是可以協商處理的,如果是協商不成的,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但是起訴是需要一定的訴訟費用的繳納的,並且也是要經過複雜的人民法院審理的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