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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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幾天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幾天出?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幾天出?

10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責任包括什麼?

交通事故責任分爲: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無責任五種。

(1)全部責任與無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當事人負全責任的話,另一方當事人則無責任。負全部責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他方無責任。

2、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爲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爲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2)主要責任與次要責任

一般而言,因兩方當事人有違章行爲共同導致交通事故的,一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較大的,承擔主要責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較小的,是引發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擔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

一般而言,因兩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違章行爲,且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有嚴重程度相當的,負同等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10天內會出具,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門作出,交通事故發生以後,要保護好現場,及時的報警,由交警到現場認定事故責任,再由肇事司機按照相應的責任進行賠償,若是存在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行爲,可以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司機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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