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訴訟時效中斷嗎?
一、公司清算訴訟時效中斷嗎?
公司清算不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斷。《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訴訟時效中止規定是什麼?
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法定事由而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暫時停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依訴訟時效的中止,其已經過的期間仍然有效,待阻礙時效進行的法定障礙消除後,時效期間繼續進行。
發生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1)不可抗力。
(2)法定代理人未確定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3)其他。例如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尚未確定時,其時效可中止等等。
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律效果:
(1)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的時效期間仍爲有效,法定事由經過的期間爲時效中止期間,不生時效期間的效力,法定事由消除後,時效期間繼續進行。
(2)法定事由發生在最後6個月內,如法定事由消除後,剩下時效期間不足6個月,應否補足其爲6個月,未予規定,通說認爲應該補足6個月。
訴訟時效中止適用於最長訴訟時效期間以外的訴訟時效期間類型。
公司面臨着清算,相關的事項並不會導致訴訟時效的中斷或者終止,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說存在着一些糾紛的話,應要儘快的行使自己的權利方式,訴訟時效經過之後,對方因此就獲得了相關的抗辯的權利,這樣的話是不利於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