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案例

當前位置 /首頁/訴訟仲裁/訴訟仲裁案例/列表

失信人上班工資怎麼辦?

一、失信人上班工資怎麼辦?

失信人上班工資怎麼辦?

失信人上班工資是需要正常的支付的。

1、工資卡里的工資,將會被法院要求銀行協助執行,銀行將會在爲失信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後,將剩餘部分劃扣到法院指定的帳戶內。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二、失信人員名下沒有資產法院會怎麼辦

1、如果經查證,被執行人員名下確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那麼法院會終結本次執行

(1)進行執行程序後,法院會要求被執行人提交財產報告令,被執行人會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供覈實,同時申請執行人也可以提交自己掌握的財產線索給法院去核實。

(2)法院通常會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卡,對工資卡,企業的基本卡之類的凍結,同時對被執行人的房屋資訊,車輛資訊,股份資訊等進行查詢,如果經查詢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那麼就會採取終結執行的措施。

(3)通常的執行案件立案後,需要在六個月內執行終結,如果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法院結不了案,只有終結本次執行,如果被執行人重新有財產可供執行,申請人可以重新申請恢復執行。

2、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法院能做的是用公權利去查詢財產線索,但不會主動的調查財產轉移情況

(1)所以,如果被執行人有到期債權怠於行使,有轉移財產等行爲,需要申請人查實情況後,向法院彙報,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和撤銷轉移之訴。

(2)從申請執行人的角度來說,自己也有義務去主動調查和關心被執行人存在的這些問題,如果查實了,是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但是不能全把希望放在法院身上,法院有許多案件要調查處理,不可能也不會對不能確定的財產線索主動進行偵查,除非申請執行人主動提供這些線索。

失信人員是可以從事正常的勞動工作的,因爲只有這樣才能夠獲得相關的勞動收入,從而儘快的履行還款的義務,而對於失信人員來說獲得的工資,有可能會被人民法院要求銀行協助執行。當然了,人民法院在執行工資的時候,也是需要爲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的。

TAG標籤:工資 失信 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