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收到傳票後怎麼應訴

第一、一般情況下,法院都會先向被告郵寄起訴狀、答辯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法律文書,部分法院有時也會連同傳票、應訴通知書一同郵寄。此時,需要做的就是弄清原告是誰,案由是什麼,對方訴訟請求是什麼,爲何會被起訴,對方有什麼證據等等。
第二、準備起草答辯狀,按照法律規定自收到起訴狀15日之內應當向法院提交書面的答辯狀,如果對法院管轄有異議的,也可以向法院提交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第三、去法院檢視原告提交的有哪些證據材料,針對原告的起訴狀及證據材料,相應地被告也應當收集對自己一方有利的證據材料,並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交己方證據,如果有證人出庭的,應當向法院提交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目前部分法院會在庭前通知當事人質證,但多數法院是在開庭當日組織原被告對雙方提交的證據進行質證。
第四、如果被告不能到庭的,可以委託律師代爲出庭應訴,被告或者代理人應當在庭前向法院提交相應的委託代理手續。
最後,如果被告收到傳票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時也未委託訴訟代理人的,法院就會缺席判決,此時被告就要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收到傳票後怎麼應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