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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範圍和繳費是如何規定的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範圍和繳費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範圍是:
城鎮中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
(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的指導意見》,決定將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包括民辦學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按照屬地原則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屬於強制性制度,參保範圍內的城鎮居民可以自願參加。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