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體的特徵 普法法律網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2.8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具體特徵是:其一、名義獨立:自然人和法人能以自己的名義爲民事行爲,與第三人發生法律關係。其二、意志獨立:即按照自己的意願,透過自己的選擇來活動。其三、財產獨立:即民事主體必須擁有作爲一個實體獨立的財產。《民法典》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 TAG標籤:訴訟仲裁 主體 訴訟管轄 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