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案件的上訴期應當如何計算 普法法律網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2.9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爲期間屆滿的日期。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相關通知,延長春節假期至2月2日,故上訴期最後一日在2020年1月24日至2月2日期間的,以2月3日爲上訴期間屆滿日。 TAG標籤:疫情 上訴期 案件 計算 訴訟仲裁 訴訟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