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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家長家暴可以起訴離婚嗎

軍人家長家暴可以起訴離婚嗎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家庭暴力呈現出新的趨勢和特點:“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識階層”等逐漸成爲談論家庭暴力問題時頻繁出現的關鍵詞。據世界銀行調查統計,20世紀全世界有25%-50%的婦女都曾受到過與其關係密切者的身體虐待。全國婦聯的一項最新抽樣調查表明,在被調查的公衆中,有16%的女性承認被配偶打過,14%的男性承認打過自己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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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家暴可以離婚

能不能離婚,需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看,看選擇哪種離婚方式,看你們之間是否存在可以判離婚的情形等。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協商好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另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你們的婚姻存在可以法定離婚的情形,所以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還是較大的。但是是否存在家暴還需要嚴格界定和判斷,法律意義上的家暴是指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對另一方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爲。家暴的認定在法律上比較嚴格,如果法院認定爲構成家暴,那麼法院有很大可能判決離婚。同時無過錯方可以主張精神損失費以及物質損失費。 雙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申請庇護或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來保障受害方的健康。 人身安全保護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 禁止對方實施暴力; 2. 禁止對方騷擾、跟蹤、接觸你及其相關近親屬; 3. 責令對方遷出你的住所; 4. 實施保護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因爲你們雙方的婚姻是軍婚,軍婚比較特殊,與一般婚姻的離婚手續不一樣,你們離婚需要先經過所在部隊的調解,調解後雙方都同意離婚才能去民政局辦理手續。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只能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根據男女雙方之間的情況來判定的,主要是判定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家暴、吸毒、賭博、重婚、遺棄、虐待情形,如果你們雙方之間不存在這些情形,或者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存在這些情形,你們的離婚請求將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同時因爲你們是軍婚,所以如果是以出軌、婚後沒有在一起生活、分居長達兩年之久、身體存在缺陷或疾病等作爲離婚理由是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的,即這種情況下法院一般不會判離婚。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