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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土地使用稅稅率具體是什麼

土地使用稅可以按年來進行計算,還可以分期進行交納。新的土地使用稅在徵用的過程中,是從批准徵用之日起纔開始進行繳納的一種稅費,主要是因爲佔用了耕地必須要繳納的佔用稅。如果是非耕地的徵用費,必須要經過一定的批准,從批准之日起的次月來進行繳納。

珠海土地使用稅稅率具體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土地使用稅,城市土地使用稅如何繳納: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爲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爲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爲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爲小城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表:

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表級別人口(人)每平方米稅額(元):

大城市50萬以上 1.5~30

中等城市20萬~50萬 1.2~24

小城市20萬以下 0.9~18

縣城、建制鎮、工礦區 0.6~1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土地使用稅免繳範圍有哪些: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五年至十年; .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珠海土地使用稅稅率依據土地的不同使用價值而有所高低。總的來說,大城市的土地使用稅稅率較高,小城鎮的的土地使用稅稅率較低;以及,在稅收政策上,對於國家的、公共的土地是免繳土地使用稅的,僅對私人用途的土地收稅。以上,可以看出國家及珠海市政府對於土地使用稅的具體政策,若讀者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應向專業法律顧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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