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文物罪立案標準 普法法律網 妨害文物管理罪 8.7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倒賣三級文物的;(二)交易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一)倒賣二級以上文物的;(二)倒賣三級文物五件以上的;(三)交易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四)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TAG標籤:文物 立案 倒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