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檔案、資料、物品罪立案標準 普法法律網 擾亂公共秩序罪 1.5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非法持有屬於國家絕密、機密的檔案、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說明來源與用途的應當立案追訴。 TAG標籤:絕密 持有 機密檔案 立案 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