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立案標準 普法法律網 危害公共安全罪 2.9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或單位,非法將槍支出租、出借給未取得公務用槍配備資格的人員或單位,或者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物的,應予立案追訴。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或單位,非法將槍支出租、出借給具有公務用槍配備資格的人員或單位,以及依法配置民用槍支的人員或單位,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槍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人員輕傷以上傷亡事故的;(二)造成槍支丟失、被盜、被搶的;(三)槍支被他人利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四)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TAG標籤:非法 槍支罪 出租 出借 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