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股東撤資要交税嗎?
一、如果股東撤資要交税嗎?
個人股東轉讓所持有的股權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企業法人撤資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有投資收益的需繳納企業所得税。
個人轉讓股權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税計算公式為:
個人所得税應納税額=(股權轉讓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費用)×20%。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税額計算
《個人所得税法》第六條第五款規定,財產轉讓個人所得税的計算方式是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計算納税;第十九條規定税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説的財產原值,對於有價證券,是指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那麼,什麼是合理費用?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為辦理股權轉讓手續作出的必要開支。《個人所得税法》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如何退股
1、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退股
(一)有限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二)有限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三)公司章程對股份轉讓的規定優先
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的規定較公司法更加細化,則按照公司章程來轉移股權。
2、股東申請退股
法律規定: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隨着我國的經濟水平不斷髮展,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會建立起來,那麼企業在建立和經營的過程中也是需要遵循相應的法律法規,其中就規定了企業註冊時有一定的註冊資本,如果在後續的經營過程中出現意外情況時,股東也是可以申請將資金進行撤除的,同時不需要繳納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