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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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故意傷害罪輕微傷怎麼處理?

一、法律故意傷害罪輕微傷怎麼處理?

法律故意傷害罪輕微傷怎麼處理?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依據《刑法》的規定,故意傷害行為造成受害人輕微傷的,不會構成犯罪,但可以進行治安管理的處罰,並且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的構成是什麼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屬於故意傷害罪的結果加重犯,它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傷害結果的發生,結果卻出乎意料的造成了死亡,即對傷害,行為人具有主觀上的故意,但對死亡的結果,其主觀上具有過失且只有過失。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犯罪構成的特徵:

(1)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並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結果。

(2)主觀方面,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傷害結果的發生,但是並不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結果的發生,也就是説有致人傷害的故意而沒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主觀上是故意加過失的雙重罪過。

三、故意傷害和過失死亡有什麼區別

1、過失致人死亡一般除了致死的少數特定傷情外,少有其他身體上的傷害。而故意傷害一般都有明顯的身體受到傷害的傷情,反應出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主觀故意;

2、過失致人死亡中的行為一般發生在日常生活或勞動生產等場合,一般不具有非法性質。如家長管教孩子、老師管教學生等;而故意傷害致死中的故意傷害行為本身則具有非法性,屬違法行為;

3、發生打擊行為時的環境,是在什麼情況下引起打擊行為的,是因為日常瑣事還是尋機報復,要查清有否導致故意傷害的微觀環境;

4、從打擊工具上分析其一般情況下是否足以傷害對方。手持鐵棒、刀等金屬器械,一般情況下是足以傷害對方;一般不足以傷害對方;

5、從打擊的力量頻率上,一般來説,力量越大,頻率越迅速,故意傷害的可能性就越大;

6、從雙方的關係上,即行為人與被害人是素不相識、一般關係、親密無間還是冤家仇人,應區分不同的情況來正確判定是否有產生故意傷害的可能性及可能性的大小。

故意傷害造成對方受傷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還有民事責任,包括拘留還有罰款等,故意傷害還有過失死亡存在區別,過失致人死亡中的行為一般發生在日常生活或勞動生產等場合,故意傷害一般都有明顯的身體受到傷害的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