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列表

盜竊案的構成要件有幾個

盜竊案的構成要件有幾個

一、盜竊案的構成要件有幾個

有四個,盜竊案會構成盜竊罪,這項罪名有以下構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這裏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祕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祕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所謂祕密竊取,是指行為人採取自認為不為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經手者發覺的方法,暗中將財物取走的行為。

3、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二、盜竊未遂怎麼處理的

盜竊未遂處理標準是涉嫌犯罪的以盜竊罪定罪論處,犯盜竊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未遂一般拘留的期限是14天,最長37天。定罪標準為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盜竊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盜竊罪既遂處罰。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盜竊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種。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這是對犯罪未遂從主客觀兩個方面總的原則性界定。這一原則性界定也同樣適用於盜竊未遂,即盜竊者實施盜竊時在客觀上“已經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盜竊未遂。

盜竊罪的構成要件由四個方面組成,盜竊罪屬於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盜竊情節較輕,沒有構成刑事犯罪的,不需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需要對行為人進行治安處罰,可以判五到十天的拘留,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存在盜竊未遂的情況,需要參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

網站地圖
TAG標籤:盜竊案 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