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詐騙50萬元能不能判緩刑
詐騙50萬元能判緩刑麼?
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存在判處緩刑的可能。
接下來我們詳細説一下。
根據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被害人錢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詐騙罪共有三檔量刑刑期,結合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詐騙數額在3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需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詐騙數額在3~1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需要判處3~10年有期徒刑。
詐騙數額超過50萬元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需要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其中前兩個檔次是一個區間,各省可以根據本省的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具體的規定。
比如遼寧省的規定就是6000元夠罪,6萬元三年以上。
但是第3檔是個確定的全國統一標準,也就是意味着50萬元必須得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當然這也並不意味着,只要詐騙數額夠了,50萬元就不會判處緩刑了。
如果能夠具備以下幾個條件的話,只要刑期能夠降到三年就,可以判處緩刑的。
這些情節是指法定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這些情形:
自首。
即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最多可以減少刑期的40%以下。
自願認罪認罰。
即對指控的事實和量刑建議沒有異議,願意接受處罰,最多可以減少刑期的30%以下。
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諒解,最多可以減少刑期的40%以下。
如果同時具備以上情節,根據2021年7月1日施行的量刑規範指導意見的規定,則最多可以減少刑期的60%以下。
除了上述這三種比較常見的情節以外,還有其他一些比較少見的情節,比如立功、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犯罪等等。
不過,從司法實踐中而言,要想判處緩刑,在基本上都有一個前提,就是:
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而且願意交納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