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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啞人犯罪怎樣承擔刑事責任

聾啞人犯罪怎樣承擔刑事責任

聾啞人一般是指那種又聾又啞的人,這樣的情況其實是比聾人或者啞人的情況更嚴重。因為在很多方面其實對聾啞人都是有優待的。但是現實中,聾啞人犯罪的話,也不會因此就免責。那究竟聾啞人犯罪怎樣承擔刑事責任呢?小編整理了有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聾啞人犯罪怎樣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18條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而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刑法第19條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之所以規定對盲人犯罪、聾啞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主要是考慮視覺等重要功能的喪失會導致人的認知、交流等能力下降,不能正常融入社會生活,其辨認自身行為性質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也弱於常人,故追究其刑事責任時可以從寬處罰。

二、聾啞人犯罪減輕處罰嗎

這要視情況而定,又聾又啞的人,又稱聾啞人,是指喪失聽覺能力和口頭語言能力的人。盲人是指喪失視覺能力的人。我國刑法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但是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又聾又啞或者盲人雖然生理上出現殘疾,但其精神或智力是健全的,尤其是在現代科學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根據他們的經濟條件和所處的環境不同,有的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教育,有的可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並不會因為身體的殘疾而完全喪失辨認是非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應當與正常人一樣負刑事責任。

説到聾啞人犯罪怎樣承擔刑事責任的問題,上文已經做出了明確解答。聾啞人只能説是身體上有殘疾,但在精神上面一般都是正常的。所以並不能因為是聾啞之人就可以成為免罪的金牌。但此時畢竟情況特殊,因而要是聾啞人犯罪的話,按照規定一般是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