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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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國家罪既遂處罰標準細分是怎麼樣的?

分裂國家罪既遂處罰標準細分是怎麼樣的?

一、分裂國家罪既遂處罰標準細分是怎麼樣的

分裂國家罪既遂處罰標準細分為:

1、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分裂國家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而希望或放任結果的發生。

三、分裂國家罪與背叛國家罪的區別有哪些

兩種罪名可以從以下內容來區別:

1、就犯罪侵犯的直接客體而言,背叛國家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的統一,而背叛國家罪侵犯的直接客體則是國民對其國家的效忠義務。

2、就犯罪的客觀方面而言,這兩種犯罪也有兩點不同:首先,背叛國家罪不要求將”勾結外國”或者”與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作為要件,即行為人是否勾結外國,或者是否與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並不影響背叛國家罪的成立。

3、就犯罪主體而言,背叛國家罪屬於一般主體,即只要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不管是中國公民,還是外國人、無國籍人,都可以成立背叛國家罪。

4、就主觀故意的內容而言,背叛國家罪的行為人具有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直接故意,即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而積極實施;而背叛國家罪的行為人則具有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與安全的直接故意,即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勾結外國,或者與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而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而積極實施。

分裂國家罪是屬於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也會讓國家的利益受到損失,只要存在違法的行為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對於輕者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嚴重者是會高達無期徒刑的;不同的犯罪情節所存在的處罰標準就會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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