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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判多少年

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判多少年

當今社會,很多行業處於一種嚴加管制狀態,以至於一些青少年受到了傷害。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有很多的生產行業需要人力資源,卻有很多工廠還是違法招收童工。近年來,所發生的違法招收童工,導致的悲慘事故,讓人觸目驚心。那麼在法律的規定下,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判多少年。接下來小編為您做詳細介紹。

相關法律規定,僱傭童工是一種違法行為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判多少年,按照《刑法》規定,僱傭未滿16週歲皆為違法使用童工。

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刑法第244條之一),是指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或者高空、井下作業,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或者高空、井下作業,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行為。違反勞動管理法規,是指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勞動行政法規,這是本罪構成的前提條件。本罪在客觀方面有三種具體表現形式:

(1)僱用童工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是指使童工從事國家禁止的《 體力勞動強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2)僱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作業”,是指使童工從事國家禁止的《 高處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處作業和礦山井下作業。

(3)僱用童工“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具體指使童工在具有爆炸性能、能夠引起爆炸的各種用於爆破、殺傷的物質的環境下從事勞動;指使童工在具有各種極易引起燃燒的化學物品、液劑的環境下從事勞動;指使童工在具有含有放射性能的化學元素或者其他物質的環境下從事勞動,該物質對人體或牲畜能夠造成嚴重損害;指使童工在具有含有能致人死亡的毒性的有機物或者無機物的環境下從事勞動。

行為人只要具有僱用童工從事上述三種形式的危重勞動中的一種即符合本罪的客觀要件。按照法律規定,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情節嚴重”一般是指僱用多名童工或多次非法僱用童工亦或長時間非法僱用童工從事法律禁止的危重勞動;還指因從事法律禁止的危重勞動造成嚴重後果,影響未滿16週歲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發育等。

刑法244條之一規定,犯本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本罪,造成事故,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通過上述資料可以知道,根據刑法相關條例,僱傭未滿16週歲的青少年,可以以非法僱用童工罪定義、量刑。這一行為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從事其他危險工作。情節嚴重者,可以判處相應刑期或拘役。關於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判多少年,如果您還有相關問題需要諮詢,可以訪問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