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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補償方式一樣擁有選擇權,在農村

在全國各地的徵地拆遷的案件中,國家對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大家可以從《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得到想要的答案,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拆遷補償方式,但是對於農村房屋拆遷確實沒有辦法的,因為國家並沒有出台關於農村房屋的有關拆遷補償的任何説明,政府處在一個強勢的支配地位,而老百姓只有聽命的份兒。

在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方式一樣擁有選擇權

今天就為大家來打破這種模式,要知道,無論是在城市還是農村,遇到房屋拆遷補償,大家都可以有選擇補償方式的權利。

一、農村房屋拆遷的補償方式

對於這個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相信大家都是較為熟悉的。以下就是整理的關於農村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目前,我國的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三種方式。

(一)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金額包括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其計算方式如下:

1、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等於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單價乘以被拆遷居住房屋建築面積。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範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區分房屋結構、等級分別計算合併補償。

2、宅基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等於宅基地綜合補償單價乘以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補償面積。

未超過批准使用期限的臨時建設房屋,按照重置成新價和剩餘使用期限予以補償,不給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

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單價、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單價由市國土房管局根據從化市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從化市國有土地所有權基準地價、房地產市場變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定期公佈。

(二)產權調換

被拆遷人的安置面積按照以下標準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築面積低於(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間的,按批准的建築面積核定;超過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其中,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並達到法定育齡夫婦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範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合併計算房屋建築面積。

(三)農民自建

農民自建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並按相關規定進行建設。下面分兩種情況討論:

1、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宅基地

此時可以安排宅基地給被拆遷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其形式如下:

(1)如由被拆遷人自建,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對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給予補償。

(2)如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拆遷人按本規定第九條的有關規定給予村集體經濟組織補償,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給被拆遷人。

2、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農用地

這種情況下,可轉為非農建設用地供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安置住宅的,由拆遷人依法辦理集體土地徵收、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等手續和支付相關費用,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

二、是否有權利選擇方式?

今天,重點是想跟大家探討一下這個問題。關於房屋拆遷的方式有三種,但是我們在這些方式之中,能夠選擇自己想要的一種方式嗎?究竟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與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是不是都是可以任大家自由選擇的?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從這裏可以知道,被徵收人是有權利選擇補償方式的。無論被徵收人選擇哪一種補償方式,徵收人都應當尊重被徵收人的選擇。由此可知,雖然這個規定是對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的被徵收人有選擇的拆遷方式的補償。但我認為,這同樣適用於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

在農村房屋拆遷補償中,大家可能會遇到拆遷方只是給大家一種選擇補償方式,要麼是貨幣補償,要麼就是產權調換之類的,大家可能就在疑惑,不是説好的三種補償方式為什麼還要一律採取某種補償方式?難道僅僅只是為了拆遷方更好的統一發放補償款或者交房?

在這一點上,我認為農村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被拆遷人是可以選擇補償方式的。只要是不違背公平補償原則,沒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拆遷方是沒有理由拒絕的。大家在遇到房屋拆遷補償的時候,每個家庭選擇的方式肯定是有不同的,如果遇到拆遷方只讓大家一律採用一種補償方式,大家是可以拒絕的,與拆遷方協商,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現實生活中,一些政府往往剝奪了被徵收人選擇權,有的時候關於房屋補償的方式卻沒有辦法按照自己的意願補償的,這時候,你就需要藉助律師的力量了,要化被動為主動,律師的介入能讓您得到想要的補償方式和公平的補償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