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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有形財產的觀點是否正確?

一、什麼是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有形財產的觀點是否正確?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裏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後會無償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二、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的區別

1、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的區別無形財產不具有實物形態是區別於有形財產的一個明顯特徵。

有形財產應該有物質形式,具有可觸性和可視性,如可以觸摸並看到廠房、設備、存貨等。但是無形財產的證明文件也是可觸、可視的,如也可以觸摸並看到專利證書、特許經營權協議等。

2、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的價值,實質上都來自其財產權利,而這種財產權利都是無形的。

從形式上看,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的區別並不明顯,要區分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應從本質上考察。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的本質區別在於;有形財產的價值是由它的有形性質所創造的;而無形財產的價值是由它的無形性質所創造的,也就是説,有形財產的可觸的、有形的和可視的因素賦於其價值。有形財產的價值來自於它的物質特徵,儘管其財產權利是無形的,但它來源於其物質特性。而無形財產的價值或來自於某些權利如許可權、抵押權等,或來自於一些無形因素影響,如競爭優勢,獨一無二性等,這些無形財產的價值來源都是無形的。

三、土地使用權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

無形資產,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 無形資產可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

所以土地當然是無形資產啦!

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一個最大的區別是該財產是否以實物的形態呈現在人們的眼前。就土地使用權來説,擁有該土地的所有者都擁有一個證。因此,土地使用權是“有形”的,但是否就可以據此認定土地使用權有形財產?通過更深層次的瞭解土地所有權的屬性,我們就會意識到土地是無形資產啦。這也警示着我們需要注重一個實物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