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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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處分買賣宅基地

無權處分買賣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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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無權處分買賣合同

一個人在無處分權的情況下處分他人財產,如售賣產品、使用產品的商標等等,並與權利人訂立合同來轉讓財產,這種情況下籤訂的合同就是無權處分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