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邊界爭議如何處理 普法法律網 宅基地 4.02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發生宅基地邊界爭議,先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TAG標籤:邊界 爭議 宅基地 徵地拆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