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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幫工造成損害責任誰來承擔?

無償幫工造成損害責任誰來承擔?

 

無償幫工造成損害責任誰來承擔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無論是在生活還是工作中,有時候需要得到朋友的幫助。但是在幫忙中發生損害應該怎麼處理呢?

 

 

01.何為無償幫工

無償幫工亦或義務幫工是指幫工人無償為他人處理事務從而與他人所形成的法律關係。在這種關係中,幫工人是指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人,被幫工人是接受他人提供無償勞務的人,幫工人一般是自然人,而被幫工人可以使自然人,也可以是非自然人。幫工關係具有明顯的法律特徵:

1、幫工合同是無償的,具有明確的無償性特徵,幫工人不向對方要求給付報酬如果幫工人要求對方支付報酬,不管該報酬是以金錢方式、勞務方式或其他方式體現出來,則會徹底改變法律關係的屬性;

2、幫工合同是單務合同。幫工關係中,僅要求幫工人一方負擔給付義務,不需要對方負擔給付義務,也就是説幫工人向被幫工人提供幫工不需要被幫工人提供某種給付為對價;

3、幫工關係具有互助、臨時、一次性消費等特點幫工關係中雙方可能僅是因為臨時需要對方也答應幫個忙因此也存在這樣的臨時的特點

0.2 無償幫工關係中的責任承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根據幫工人和被幫工人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被幫工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可以看出,在無償幫工法律關係中,無償幫工人受到傷害時適用過錯責任原則,被幫工人應當根據過錯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也存在法定免責事由,即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無償幫工是社會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相互幫助、相互關心的行為,是應當提倡的傳統美德。幫工者在幫工過程中應盡到自身的注意義務;被幫工人也應盡到審慎的安全防範義務,為幫工人提供安全的幫工環境和防護措施,保證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