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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應該如何防範購房風險

買房時應該如何防範購房風險

有買賣就可能會有各種各樣的風險,比如商品假冒偽劣的風險、商品滅失的風險等等。購房者在買房時同樣會遇到購房風險,具體來講,購房可能遇到的風險都有哪些呢?風險並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做好風險防範工作。那麼,購房者在買房時如何防範購房風險?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購房可能遇到的風險都有哪些

由於購房人和開發商之間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及目前開發商的“道德風險”大量存在,購房人承受了過多風險的情形大量存在,購房人承受了過多的風險,也遭遇了太多的不幸,這些風險和不幸有:

(1)開發商隱瞞無開發資格或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事實,對外銷售期房。

一般而言,這種開發商本身的資質就差,且無誠信可言,這樣在購房人付了房款之後,一般無法取得預定的房屋。在合同被宣告為無效時只有拿回本金和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但是在取得判決書上的權利之前,缺乏誠信的開發商早已將房款挪做他用或攜款躲避,最後判決書上的權利也無法變成現實。

(2)開發商惡意搭售商品房。

特別在房價價位高時,開發商往往通過在合同的“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條款中設定不允許購房人在實際面積超過約定面積一定幅度(一般為3%)時有權解除合同,只能按合同價補足。這樣,在房價下跌時購房人則無法要求以交付時的市場價補足而無端構成違約,更為嚴重的是可能造成開發商超預售許可面積而使超面積部分的商品房無法辦理產權登記,對於“縮水”的商品房一個最大的麻煩是預計使用的面積達不到,房屋使用受限卻無法重新選擇。

(3)商品房的逾期交付的原因很多,但多數法院片面強調要求合同的實際履行,致使購房人無法擺脱該合同而做重新選擇。

(4)發展商對房屋設計單方面做出重大調整。這本屬開發商的重大違約,但目前使用的格式合同卻對違約責任的設計很不合理——僅規定開發商退回房款並給付一定利息。依此,購房人在因設計重大調整不滿意而退房時,往往已喪失了找到更好房子的機會或須花費更多的價錢才能找到,而因這種機會成本的損失在文本中也無明確規定賠償,索賠的成功率預計很低。

(5)房屋的“裂”、“漏”是個大問題。而且一般認為裂縫在0.3mm以內屬合理安全使用範圍,但若0.3mm以內的裂縫存在於頂樓或洗手間處的樓板或外牆,則下雨或平時的漏水不可避免,且整修的效果差,其過程也煩人,此時購房人一般只能忍受。

二、買房時如何防範購房風險

要防範購房風險,購房者在選購商品房時應把握以下幾點:

1、消費者在購房時要透過廣告宣傳表面的現象做實質性的核實,充分行使消費者的知情權。一是要了解房地產開發商市場準入的合法性,必須查看是否具備五證、兩書、一照。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證》《內(外)銷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證》。兩書即《商品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説明書》。一照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二是要實地瞭解擬購房屋的具體情況,核實與廣告內容是否一致。不要輕信廣告,有不少廣告存在着概念不清、誤導消費者的情況。

2、凡產權不清或產權糾紛尚未了結的商品房,購置時要謹慎。消費者最好要求房地產公司提供商品房產權權屬證明書,以做到有備無患。

3、購房時還須瞭解房屋維修、供水、供暖、供電、供氣及衞生等物業管理事項。並將這些方面的承諾內容寫進購房合同。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觀而忽視配套設施和相應服務,最終帶來無窮的煩惱。

4、要謹慎簽訂購房合同,簽訂合同前最好向業內律師諮詢,對購房合同條款中的具體內容要清楚明白,儘量做到權利與義務對等、公平,在合同中要註明開發商履行各項義務的期限及違約責任,並將開發商在宣傳中明示的事項寫入合同,警惕“霸王合同”。

由於高房價的誘惑,一些房屋出賣方則會因利益的驅使而欺騙購房者,設置購房陷阱,騙取購房者的房款。因此,您在買房時,一定要仔細識別可能會存在的購房陷阱,注意審查對方的賣房資質以及房屋的各項狀況,簽訂購房合同時還要謹慎防範合同陷阱。更多這方面的內容,你可以上本站網站進行具體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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