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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因為疫情房租能免嗎

租客因為疫情房租能免嗎

一、租客因為疫情房租能免嗎?

疫情房租不一定可以減免。需要根據承租人因疫情影響居住的具體情況而定。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但是能否作為減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實際情況實際分析的。如果因疫情隔離對房屋使用了居住功能的,未影響到原租賃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張減免租金。如果因疫情無法使用、無法回到房屋的,未能實現租賃合同目的,可向出租人主張減免租金。

疫情屬於不可抗力並無疑問,但是否影響到租賃合同的實際履行卻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如政府未強制關停,但是經營確受疫情影響,且繼續經營可能會造成人羣聚集、疫情傳播且明顯對承租人不利的場所,如酒吧、舞廳、酒樓等,如此時承租人選擇不繼續使用租賃房屋,則承租人也可根據公平原則或情勢變更來要求減免部分租金。

二、疫情期間有租賃期限的應該怎麼辦?

1、本身租期較短,且因地區政策管制問題造成長時間無法開工,此情況若導致使合同目的已經無法實現,可以與出租人協商解除合同。

2、若租期較長,相對來説停工時間佔據租期比例較小,可以和出租人協商減免停工期間的租金。

3、如果相較於整體租期而言,受影響的日期較短,不建議主張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4、在疫情階段,大家都應該本着寬和有禮的態度,保證合同的切實履行,減少爭議與糾紛。

三、承租人是否有權以受疫情影響為由要求解除合同?

由於疫情的發展趨勢尚難預判,不排除有承租商户受疫情影響出現房屋租賃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情況。關於此次疫情及相關防治措施是否能夠在某些個案的處理中成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正當理由,還需根據情勢變化、承租商户受影響的具體程度等因素來進行綜合判斷。

若因疫情影響承租人的合同目的確實已無法實現的,承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免除違約責任承擔;合同解除後的房租結算可參照上條處理,但對於承租人的其他損失,比如受疫情影響期間的經營損失、租賃期間未用盡的裝修損失等,出租人一般無需分擔。

實際上,疫情並不是單方面的隻影響到了租客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但也不能偏激的説這種情況下要求房東減免租金就一定是道德綁架,就像是很多企業租的寫字樓,長時間不能復工,租金也是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元的,這種情況下,其實可以要求房東減免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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