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把房子租給我,後來又把房子抵押給別人,他們讓我搬出去合理嗎 普法法律網 房屋租賃 1.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不合理。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條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並轉移佔有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TAG標籤:房東 租給 房產糾紛 抵押 房屋租賃 房子 搬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