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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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税的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房租税的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一、 房租税的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房屋租賃税裏面含了多種税項,包括增值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房產税、印花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税。因此徵收標準分別為:分開計算與合併計算。

(一)、分開計算

1、房屋租賃税所含税項的税率:營業税的税率為租金收入總額的5%,起徵點為20000元;

2、城市維護建設税税率為實際繳納的營業税額的7%,但這個有地區之分,納税人所在地是市區的,税率為7%;

3、納税人所在地在縣城、建制鎮的,税率為5%;納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税率為1%;

4、教育費附加則為實際繳納的營業税額的3%;房產税則為租金收入總額的12%;

5、印花税是租賃合同總金額的0.1%,但不足1元按1元貼花;

6、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出租房屋佔地面積乘以地段適用單位税額來計算,地方教育附加按實際繳納營業税税額的2%來收。

7、個人所得税的應納税額就是應納税所得額的10%。但應納税額則分兩種情況,主要分割點在每次/月收入是否超過4000元。每次/月收入額不超過4000元(含4000元)的,應納税所得額是每次/月收入額扣除住房出租過程中繳納的税費、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納税人負擔的出租住房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准予扣除的捐贈額,再減去800元。若每次/月收入額在4000元以上的,則應納税所得額中減去的800就換成減去收入的20%。

(二)合併計算

房屋租賃涉及的營業税及個人所得税、房產税、土地使用税,也可合併計算,如湖北將其歸併為“房屋租賃税”進行徵收。針對個人出租住宅、非住宅,企業事業單位出租房屋等情況,又分不同綜合税率。個人出租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為4%;5000元(含)-2萬元的,為5%;2萬元(含)以上的,為7.68%。如個人出租一套月租金3000元的住宅,每月的税負為120元。個人出租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為6.1%;5000元(含)-2萬元的,為8.1%;2萬元(含)以上的,為15.7%。對於企事業單位出租房屋,若租給個人用於居住的住房,按月租金收入的9.7%徵收;出租非住房的,按13.7%徵收。

二、房租税的繳納主體

根據相關税收法律法規規定,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房產税、個人所得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出租人繳納。印花税由書立合同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繳納。

綜上所述,房租税的税項是有很多種的,目前的徵收標準有兩種,一種是分開計算,也就是將所有的税項進行分開,然後分別計算所繳納的數額;另一種是合併計算,將所有的税項合併在一起,然後統一計算應當繳納的數額,並且存在不同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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