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籤購房合同時需要約定好的事項有哪些?

籤購房合同時需要約定好的事項有哪些?

一、籤購房合同時需要約定好的事項有哪些

籤購房合同時需要約定好的事項分別有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狀況;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裝飾、設備標準承諾;其他法定或約定的事項。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購房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一般來説,購房合同糾紛的解決途徑可以概括為:和解、調解、仲裁、訴訟。

1、和解

和解是由爭議各方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各方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而不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

它是糾紛常見的解決方式。但由於和解協議缺乏的法律約束力,有些人可能會出爾反爾,使和解結果成為一紙空文,延誤了糾紛的有效解決。

2、調解

調解是由爭議各方選擇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爭議進行調解處理。調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

此方法解決糾紛的可能性較和解大一些,但由於調解協議與和解協議一樣不具有強制性效力,也使得糾紛的解決難盡人意。

3、仲裁

這是指爭議各方根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以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法定的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依據仲裁規則居間進行居中調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並可根據生效的仲裁協議申請強制執行

4、訴訟

訴訟是解決合同爭議的最後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爭議雙方的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決爭議的方式。

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購房合同在簽訂時需要由雙方協商好才可以實行,對於合同的內容就一定要表達出雙方的真實意思,只有在協商一致的條件下訂立的合同才能算是有效的,合同在訂立之後如果發現一方存在欺詐或者是有顯示公平的條款,那本人是可以直接申請撤銷合同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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