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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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補救,工傷鑑定過時效怎麼辦

工傷鑑定過時效怎麼辦?怎麼補救?

我們都知道在生活中,一般在工作規定的時間類受了傷都會被認定為工傷,工傷有重有輕,一般重的工傷是需要去鑑定的,這樣才會賠償的多一點,但往往有些人很大意,把鑑定的時間搞忘了,那就來了解一下工傷鑑定過時效怎麼辦?怎麼補救?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工傷鑑定過時效怎麼辦?怎麼補救?

公司未申請工傷認定超過期限,勞動者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傷害,公司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公司未按期提出認定申請超過時效的,勞動者及其近親屬、工會可以 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公司和員工及其近親屬、工會申請工傷認定都超過了時效,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的 ,其中,因為公司原因造成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應當先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前民事訴訟,得到勞動部門簽發的“工傷認定不予受理通知書”,憑此通知書以及其他相關證據(可以證明員工所受的事故傷害系工傷的證據和公司拖延造紙認定超過時效的證據)向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以“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為由起訴,要求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附: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4〕9號  

第七條 由於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屬於用人單位原因;  

(四)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  

(五)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

二、工傷鑑定申請怎麼寫?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申報證據清單》。並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書》複印件,或確立事實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後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5、屬於下列情況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傷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單”、“出差通知書”,或者其它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

(2)、屬於上下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時間表、單位至職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線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個人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機動車駕駛證;

(3)、屬於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

(4)、屬於借用、勞務輸出人員,需提交雙方單位的協議書;借用或勞務輸入單位的事故調查報告;並由勞動關係所在單位申報並提交勞動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勞務輸出職工名單(需經雙方單位蓋章確認);

(5)直系親屬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有效的委託證明、直系親屬系證明;

(6)單位工會組織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單位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綜合上面所説的,工傷鑑定過時效怎麼辦?怎麼補救?就要看你在與公司怎麼去商量,看公司可不可以重新給你簽字,看可不可以重新申請,所以我們在做什麼事情的時候一定要養成不丟三落四的習慣,弄巧成擢,以免事後造成損失的會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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