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值班有沒有加班費?
一、春節值班有沒有加班費?
春節值班是否有加班費用就要看是否可以調休,一般春節連休中調休日如不能補休,七天的加班費應不低於17天的工資報酬。
國家規定,春節為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3天),其加班費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春節連休中其它休息日調休(4天),如不能補休,其加班費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附錄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節選)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哪種情況不能拒絕加班?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限制,勞動者也不得拒絕: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第五條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綜合上面所説的,春節值班可以利用調休的方式來進行處理,但如果不調休的話,那麼單位就必須要按規定支付加班的費用,因此,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能保障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的話,那麼勞動者是有權利向勞動部門舉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