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扣工資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法扣工資的情形,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税;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二、以下扣工資行為都是違法的:
1.違法性扣除
指違反《勞動法》在內的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對勞動者工資予以扣除的情況。
2.強制性扣除
實踐中,有些單位以各種捐款的形式對勞動者工資進行部分扣除,也就是所謂的“逼捐”現象。
這類工資剋扣雖然打着慈善的外衣,但違反了捐款自願和勞動者工資自己支配的權利,也屬於非法剋扣工資的情形。
3.懲罰性扣除
有些單位以勞動者“違約”或者不遵守勞動紀律為由,進行懲罰式工資扣除。
勞動工資發放要遵循“工作量相適宜”原則,即單位扣除勞動者的工資應與勞動者“缺席”勞動所帶來的損失直接聯繫。
比如遲到扣工資時,除了要符合單位的規章制度外,還要與勞動者遲到所產生的直接延誤量相適宜。
4.道德式扣除
有些單位會因為勞動者道德瑕疵而扣工資。例如,因為勞動者疑似“出軌”,而應配偶要求對勞動者工資進行剋扣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