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勞動者享有單方主動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嗎 普法法律網 勞動合同 9.47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有法定違法用工情形的,勞動者有權單方面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並未禁止被派遣勞動者行使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因此,如果勞動者不願為用工單位從事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未提前通知便離職,給勞務派遣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勞動糾紛 單方 享有 勞動合同 勞動者 派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