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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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形式有多樣,但給予的經濟補償的方式只有兩種,分別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所規定的內容。另外,若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時,是需要支付二倍的賠償金的。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形式有多樣,但給予的經濟補償的方式只有兩種: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因此,若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時,是需要支付二倍的賠償金的。

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了,

1.公司要支付一個月的額外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公司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公司要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違反合同勞動法的形式有很多,但具體的經濟賠償方式只有兩種,一般情況下的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不同支付不同的一定經濟補償的代通知金。而如果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則需要支付二倍工資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