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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農民工勞動合同書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廣東省農民工勞動合同書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其實我國制定的勞動法當中根本就沒有根據不同的工作崗位,然後就區別去對待書面的勞動合同的,只不過是有些人自己心中就把農民工跟其他的勞動者用不同的心態去對待的,其實農民工也應該注意,平常在打工的時候一定要有書面的勞動合同。下面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資料就是介紹一下,廣東省農民工勞動合同書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一、廣東省農民工勞動合同書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二、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1、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儘量清楚用工單位是否為合法經營的單位,有無用工主體資格。否則,既使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2、合同中應明確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防止約定不明,致使自己權益受到侵害;

3、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約定的事項都要以書面形式確定寫在勞動合同中,避免用工單位的口頭承諾,防止將來發生糾紛,因缺少證據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護;

4、詳盡填寫合同條款,避免簽訂條款不全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號碼;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特別是對於用工單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細閲讀有關的重要條款以及單位的規章制度

5、我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對職工的試用期限、工作時間、社會保險等作了詳細的規定,勞動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權利,對於侵犯合法權益的合同要堅決要求改正。

6、對於用工單位的非法要求應予拒絕。《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

7、合同的語言表達要明確、易懂。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它涉及到當事人的權利、責任和利益,能夠產生一定的法律後果。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時,在語言表達和用詞上必須通俗易懂,儘量寫明確,以免發生爭議。

8、合同的訂立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勞動關係非常複雜,涉及諸多內容。採取書面形式使權利義務明確具體,有利於合同的履行。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便於爭議的解決。

其實農民工跟施工單位之間有的時候建立的就是長期的勞動關係,因此廣東省農民工勞動合同書一般都應該包括農民工具體的工作地點,工作的崗位,包括農民工的工資待遇,其實農民工的社會保險跟其他職業危害防護等這些也都是要在合同書當中寫清楚的,關鍵是這些知識一定要是農民工本人非常清楚的,否則企業給什麼合同,農民工看都不看就只知道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