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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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違反程序怎麼辦?

一、勞動仲裁違反程序怎麼辦?

勞動仲裁違反程序怎麼辦?

仲裁必須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如果仲裁機構沒有按照仲裁程序規則所規定的期限將全部文件或材料送達雙方當事人,或者當事人未能在仲裁程序中獲得充分的陳述或辯論的機會,或者有關仲裁員有法定迴避情形而未予迴避等等,均是違反仲裁程序的做法。在違背法定仲裁程序基礎上所作出的仲裁裁決,屬於法定被撤銷的理由。

二、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供什麼資料

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供什麼資料:

(一)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內容包括:

1、職工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聯繫電話;企業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繫電話;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機構有統一的封面提供,申訴人可直接填寫。申訴書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並應按被訴人的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二)申訴人及被訴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1、申訴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被訴人法人註冊登記資料原件(此資料可到企業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查詢)。

(三)有關的證據材料複印件及證據清單。

對申訴材料不齊備或有關情況不明確的仲裁申請書,應指導申訴人予以補充。

三、當事人對生效的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不執行怎麼辦

仲裁庭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對仲裁裁決在15日內不起訴,期滿後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嚴格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執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執行中,對於企業拒絕給職工安排工作並且不發工資或者不給福利待遇的。人民法院可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通知銀行或信用社扣劃應付的工資和應享受的福利待遇,必要時可責令企業賠償該職工的實際經濟損失。

綜上所述,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若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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