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5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TAG標籤:勞動糾紛 勞動合同 補償金 孕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