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合同任意解除權若干問題辨析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1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委託合同任意解除權委託合同的任意解除權為法定權利。依據《合同法》第410條規定:"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TAG標籤:合同事務 委託合同 若干 解除權 合同終止 辨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