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第八十二條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8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侮辱罪第八十二條是什麼。《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TAG標籤:第八十二條 知識產權 物權法 知識產權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