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臨汾市危險駕駛罪怎麼處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31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山西省臨汾市危險駕駛罪怎麼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臨汾市 刑事處罰辯護 駕駛 危險 處罰 刑事辯護 山西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