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股權轉讓糾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8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最高法院關於案由的確定應當根據訴爭的民事法律關係的性質或依據確認之訴、形成之訴的標準,先從《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列出的第四級案由中選擇。第四級案由沒有規定,依次類推,則適用第三級案由。再沒有,則可以直接適用第二級案由,直至第一級案由。民事案件案由的確定,是立案、審判實務中不可迴避。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TAG標籤:最高法院 公司經營 轉讓 股權 糾紛 公司經營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