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判主責可不可以複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交通事故被判主責可不可以複議1、交通事故被判主責,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不可以複議;2、可以自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3、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TAG標籤:複議 被判 主責 交通事故責任 可不可以 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