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書遞交後幾天可以拿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勞動仲裁申請書遞交後幾天《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從立案之日起45天結案,如以上是勞動仲裁申請書遞交後幾天的回答 TAG標籤:申請書 仲裁 勞動 訴訟仲裁 遞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