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工傷待遇救濟的途徑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7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工傷待遇的工資標準一般停工留薪期截止傷殘鑑定,鑑定等級出來以後,7至10級需要出勤上班,可以調換工作崗位,如果不出勤,單位可以不發工資的。5至6級可以雙方協商退出工作崗位,由用人單位支付傷殘津貼;1至4級退出工作崗位,由工傷保險基金髮放傷殘津貼。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TAG標籤:待遇 工傷賠償標準 途徑 工傷 工傷賠償 救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