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業註銷 普法法律網 法律 6.81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非居民企業將股權轉讓給非居民企業《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税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税發〔2009〕3號)規定,股權轉讓交易雙方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業自行或委託代理人向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應協助税務機關向非居民企業徵繳税款,主要指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在依法變更税務登記時,應將股權轉讓合同複印件報送主管税務機關。 TAG標籤:治安管理 居民 企業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