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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贈與與夫妻財產約定之區分是怎樣的

夫妻間贈與與夫妻財產約定之區分是怎樣的
夫妻間贈與與夫妻財產約定之區分是怎樣的
1.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可以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作出約定,可以約定為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對夫妻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2.而夫妻財產贈與是指夫妻一方將自己所有的財產贈與另一方,夫妻財產約定和贈與都是對財產的處分形式,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①夫妻財產約定需要雙方共同商議決定,而夫妻財產贈與是夫妻一方的單方行為,贈與人自己單方面作出決定即可。
②夫妻財產贈與受贈人肯定是獲益的,而夫妻財產約定則不同,可能約定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也可能約定為其他所有方式。